两部门: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将给予税收优惠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投资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告》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投入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政府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可按100%税前扣除。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取得的基础研究经费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公告,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政府自然科学基金是指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的自然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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